宣汉县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培训会
7月19日上午,宣汉县四普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培训会在宣汉县委党校召开。宣汉县四普领导小组19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全县37个乡镇(街道办)分管领导和文化专干近百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和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县文体旅局(县文物局)负责同志汇报了全县四普工作推进情况和第二阶段工作打算;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同志汇报了本部门四普工作推进情况并作表态发言;县文管所负责同志对各乡镇(街道办)分管领导和文化专干开展了文物安全工作专题培训。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狠抓贯彻落实,践行应保尽保,高质量推进普查第二阶段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政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四普”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二要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要尽最大努力为辖区内文物现场调查提供便利条件,主动及时准确提供文物相关信息,协助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三要加强工作保障。县普查办要加强与省、市普查办的对接和汇报,做好普查设备、人员队伍、经费落实、技术支持、车辆调度、野外调查物资准备等各项保障。四要守牢安全底线。普查过程中要加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在普查中发现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记文物遭破坏、撤销、灭失的情形,文物部门必须依法调查处理,并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有关部门。五要营造良好氛围。坚持边普查、边总结、边宣传,及时发现和提炼在普查中探索的好做法好经验,成熟有效的要及时推广。同时提高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让文物普查真正成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行动。